概率的基本性质(第三课时)高二数学教案
概率的基本性质(第三课时)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1)正确理解事件的包含、并事件、交事件、相等事件,以及互斥事件、对立事件的概念;
(2)概率的几个基本性质:1)必然事件概率为1,不可能事件概率为0,因此0≤p(a)≤1;2)当事件a与b互斥时,满足加法公式:p(a∪b)= p(a)+ p(b);3)若事件a与b为对立事件,则a∪b为必然事件,所以p(a∪b)= p(a)+ p(b)=1,于是有p(a)=1—p(b)
(3)正确理解和事件与积事件,以及互斥事件与对立事件的区别与联系.
2、过程与方法:通过事件的关系、运算与集合的关系、运算进行类比学习,培养学生的类化与归纳的数学思想。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数学活动,了解教学与实际生活的密切联系,感受数学知识应用于现实世界的具体情境,从而激发学习 数学的情趣。
二、重点与难点:概率的加法公式及其应用,事件的关系与运算。
三、学法与教学用具:1、讨论法,师生共同讨论,从而使加深学生对概率基本性质的理解和认识;2、教学用具:投灯片
四、教学设计:
1、 创设情境:(1)集合有相等、包含关系,如{1,3}={3,1},{2,4}с{2,3,4,5}等;
(2)在掷骰子试验中,可以定义许多事件如:c1={出现1点},c2={出现2点},c3={出现1点或2点},c4={出现的点数为偶数}……
师生共同讨论:观察上例,类比集合与集合的关系、运算,你能发现事件的关系与运算吗?
2、 基本概念:(1)事件的包含、并事件、交事件、相等事件见课本p115;
(2)若a∩b为不可能事件,即a∩b=ф,那么称事件a与事件b互斥;
(3)若a∩b为不可能事件,a∪b为必然事件,那么称事件a与事件b互为对立事件;
(4)当事件a与b互斥时,满足加法公式:p(a∪b)= p(a)+ p(b);若事件a与b为对立事件,则a∪b为必然事件,所以p(a∪b)= p(a)+ p(b)=1,于是有p(a)=1—p(b).
3、 例题分析:
例1 一个射手进行一次射击,试判断下列事件哪些是互斥事件?哪些是对立事件?
事件a:命中环数大于7环; 事件b:命中环数为10环;
事件c:命中环数小于6环; 事件d:命中环数为6、7、8、9、10环.
分析:要判断所给事件是对立还是互斥,首先将两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弄清楚,互斥事件是指不可能同时发生的两事件,而对立事件是建立在互斥事件的基础上,两个事件中一个不发生,另一个必发生。
解:a与c互斥(不可能同时发生),b与c互斥,c与d互斥,c与d是对立事件(至少一个发生).
例2 抛掷一骰子,观察掷出的点数,设事件a为“出现奇数点”,b为“出现偶数点”,已知p(a)= ,p(b)= ,求出“出现奇数点或偶数点”.
分析:抛掷骰子,事件“出现奇数点”和“出现偶数点”是彼此互斥的,可用运用概率的加法公式求解.
解:记“出现奇数点或偶数点”为事件c,则c=a∪b,因为a、b是互斥事件,所以p(c)=p(a)+ p(b)= + =1
答:出现奇数点或偶数点的概率为1
例3 如果从不包括大小王的52张扑克牌中随机抽取一张,那么取到红心(事件a)的概率是 ,取到方块(事件b)的概率是 ,问:
(1)取到红色牌(事件c)的概率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