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保修承诺书(精选5篇)
装修保修承诺书(精选5篇)
装修保修承诺书 篇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青岛城阳宝龙城市广场1#商业部分精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五年;
3、装修工程为二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总承包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24个月。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保修款冲抵。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法,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工程价款总额的3%。
五、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各单位工程保修期满前,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由工程师发出整改指令,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的整改指令,对存在的缺陷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整改和修复,直至工程师满意为止。
2、保修金返还时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装修保修承诺书 篇2
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
本人/本公司已收到并详阅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制定的《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在此承诺装修过程中认真遵守市政府和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各项装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小区有关的管理规定配合管理处的工作,并承担一切违反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同时做到:
一、总则
1、按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施工。
2、对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一年有效保修期,所装修房间经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检查无违规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后,方可退回装修保证金,并承付所聘人员的违章违约金。
3、对所装修房屋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4、对聘请进入楼内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公共秩序和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二、空调安装
1、空调安装时通知管理处(联系电话:),在管理处的指导下规范安装空调。
三、消防管理
1、从开始装修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装修期间装修户内每50㎡配备1个2㎏有效灭火器,每户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2、不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征得燃气公司同意并由其实施,且须经过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后方可进行。
3、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袋装运到垃圾站(或客户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并保证楼梯间的清洁卫
生。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4、装修施工期间不使用瓶装煤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电热设施。
四、其他事项
5、不改变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公用设施,外墙不打孔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梁上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厚度超过1㎝的大理石地板等)。
6、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使用功能:厨房、卫生间保证做好防水层(自做防水层的业主应承担因防水质量出现渗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不得改变入户门的款式、颜色开启朝向等,不得破坏外墙颜色,保温和防水结构。
8、厨卫天棚做吊顶时应在下水管清污口处留活动检修口;不得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9、装修期间,督促装修施工单位:下水管道内严禁导入垃圾、油漆、涂料、石灰、泥浆等,以防管道阻塞,否则相应责任自行承担。
10、阳台不能封闭,但款式颜色由物业服务处指定。不擅自改动可视对讲线路。
11、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装修施工工人进入园区施工由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出入路线进出小区。
12、物品及工具搬离小区时,应办理相关手续,须征得客户服务中心同意。
13、装饰装修单位及其所属的相关分包商、合作商不得在园区内散发宣传单,或以各种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及进行其他相关业务联系;装饰装修单位对其所属的相关分包商、合作商的违规行为负连带责任。
14、承担因违反《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应负的其他责任。
15、违反上述1-16条规定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__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及《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进行处理。
16、违反上述第17条规定的,客户服务中心将扣除装修单位50%的装修违约保证金;如引起业主有
效投诉的,客户服务中心将扣除装修单位全额的装修违约保证金。
装修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装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装修户业主/业主委托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装修保修承诺书 篇3
__家园各入住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
为了小区业主共同利益,同时也为了自身利益,使装修达到施工要求,避免装修施工时发生公共设施破损、排水管道堵塞等现象,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房屋管理规定》及《__家园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本人同意并承诺如下:
1、承诺在装修时,将有关装修图纸资料方案报物业公司并接受其审核,严格按照所报审核的方案实施;
2、承诺装修施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装修协议书》上实施;
3、如暖气需改动应先通知物业公司并按照物业公司及相关规定进行实施,否则由本人造成损失及影响的,由本人自行承担;
4、承诺不私自拆改供暖主管道及固定设施,不对暖气进行封包。如果进行封包,物业公司在需要维修公共管道、线路时,本人将封包部门自行拆除及修复,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5、承诺暖气改动加闭合管,若暖气封包,暖气罩要大于暖气片。
装修保修承诺书 篇4
__有限公司:
本人为(物业名称及具体位置,以下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业主),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本人郑重承诺在本物业(房屋)室内装饰或使用过程中:
一、保证不违规装修,房屋装修前主动办理登记或施工许可、结构安全核准报批手续;
二、保证不擅自拆改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三、保证不擅自拆改房屋外墙立面;
四、保证不开挖建筑底层地面或降低原有室内地坪标高;
五、保证不擅自浇筑房屋室内夹二层(俗称假二层);
六、服从房屋外立面统一规划要求;
七、保证不乱搭乱建以及占用公共通道;
八、拥有首层私家花园的使用权(无产权),不能擅自扩展或改变房开公司统一制作的花园围栏,可种植花草、美化环境,私家花园的装饰方案须报物业公司审批,不私搭乱建、饲养家畜或改作它用,一经发现,物业公司有权拆除;
九、拥有该套房屋地下层的使用权(无产权),使用年限与该套房屋一致,装修方案与该套房屋一并报物业公司审批;
十、保证本物业所使用人遵守本承诺,如物业使用人有违背本承诺的行为,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若本人违背上述承诺中的任何一条,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承担每天1000-10000元的赔偿金。
承诺人:
年 月 日
装修保修承诺书 篇5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开封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装修须知:
一、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法拆改、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
(二)违法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三)卫生间、厨房间移位、扩大或增设;
(四)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五)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六)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备注:
1、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2、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剪力墙、屋架、悬索等。
二、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住宅房屋装修需进行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装修前向尉氏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一)拆改、变动非承重结构;
(二)增砌墙体、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三)开凿非承重墙体、扩大或移动门窗尺寸、位置。
三、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修房屋需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依法经规划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住宅小区房屋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一)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住宅房屋装修中实施禁止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9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住宅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在住宅房屋装修前进行备案的,由物业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三)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进行有关装修活动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承诺在装修过程中不涉及禁止条款行为,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开封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装修管理工作的规定》进行装修。否则,本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买受人签字:
年月日
吉通物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