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住宅房屋出租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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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住宅房屋出租合同(精选3篇)

工商局住宅房屋出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合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房屋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事项采取先租后买方式。

  租赁期暂定为六个月,甲方从__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日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按照175000元/年(14580元/月)标准,采取按季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43750元,于每季度首次月15日内付清。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抵押金10000元,并预付一个季度租金,计43750元。

  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钥匙及其它设施,如水、电卡等。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装修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安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第五条:出租转为购买的有关情况

  1、待乙方获得其上级行房屋购买批复后,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2、房屋购买按照10500元/平方米单价,以最终办理的房产证面积计算。

  3、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涉及的契税、手续费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4、鉴于该房屋甲方办理了按揭贷款,为了确保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购房资金的划拨、协助办理房产产权及过户手续。

  中介委托代理费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60%预付给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将资金支付给甲方,并监督、协助甲方偿还按揭贷款。

  6、甲方偿还贷款后,应积极办理乙方名下的产权(房产证)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支付预付款后30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并向乙方移交。

  7、经乙方收到并验证产权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后15日内,乙方将剩余60%房款支付给中介机构,并由中介机构转付给甲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乙方每日按照购房总价的0.3‰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5000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

  3、甲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或在乙方取得批复后不与乙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的,应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全部装修款以及乙方为使用此房所支出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另行支付违约金10000元。

  4、乙方违反合同,自行装修房屋、租赁期满后不购买此房,应赔偿租赁前甲方全部装修款20__00元,同时另行支付违约金10000元。

  4、甲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移交产权手续,每日按照购房总价的0.3‰向乙方支付罚金。

  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每日按照应付款项的0.3‰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七条:免除条件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对此房屋充分拥有合法产权,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前发生的任何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商局住宅房屋出租合同 篇2

  出租人(乙方):_____

  承租人(甲方):_____

  一、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大写)________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________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________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十三、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工商局住宅房屋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_________________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个月或空置_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_款执行:_________________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_________________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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