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购买租赁物件合同(精选3篇)
融资购买租赁物件合同(精选3篇)
融资购买租赁物件合同 篇1
合同号码: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
出租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传真: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传真: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润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定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项所记载的有关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甲方按时直接支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战争、自然灾害。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卖标的物主张权利,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出租人购买该标的物时明知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除外。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是否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与币种。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或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项和第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继续承担,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融资购买租赁物件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乙方和丙方于年月赁合同》,原所签订的合同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提前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与丙方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履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其和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年月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迁出其租赁丙方的房屋。
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各种费用共人民币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其中包括乙方支付给丙方的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的房租费用3万元,乙方新住所装修费4万元和补偿金2万元),并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办理与丙方的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因此而与其他人发生的各种争议和纠纷,一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约期限内办理完退房手续并完成搬迁工作,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年日月
融资购买租赁物件合同 篇3
合同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传真号:
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传真号:
开户银行帐号:
为维护租赁双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房屋租赁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签定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 甲方同意将北京市,租给乙方用于办公使用。建筑面积x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三、 租金及结算方式:
1、 房屋租金为每建筑平方米
2、 合同签定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xx个月房租金额的履约保证金xx元和电话押金xx元,合计xx元整,作为确保信用和遵守合同的保证。
3、 首月租金在入住之日交付,其余租金应于每月开始五日内支付当月房租。
4、 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付清一切费用,腾清物品,经甲方检查确认所租用房屋和电话完好并完全退出房屋后,甲方五日内将租房保证金和电话押金全数本金不计息退还乙方。如乙方继续承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重新签定合同。
四、 房屋装修与恢复
如承租人需要对所租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应在装修前书面申请出租人审批装修方案。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房间装修应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承租人租赁期满前或中途退租前,应将进行装修的房间恢复原状或者委托出租人进行恢复,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恢复期间由承租人承担房租。
五、 甲方责任:
1、 保证乙方有良好,安全的办公环境,提供大厦24小时保安服务。
2、 在正常的办公时间(早7:00-晚21:00时;节假日除外)负责提供电梯、公共区域之照明。负责夏季提供中央空调(5月下旬至9月中旬,每天早7:00至晚19:00,节假日除外)冬季提供室内供暖,按照北京市供暖标准执行。上述时间,出租人可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整。
3、 负责公共区域的维护、维修、清洁。并使电梯、楼梯、洗手间、走道和公共大厅堂处于正常的合理的使用状态。
4、 负责维护天花板、电线、各种管道、下水道、墙、内窗、空调的正常使用。
5、 负责提供饮用开水。
6、 该租房单位可使用权计算机二台、复印机一台及传真机一台。上述设备用电和正常照明用电免收电费。
7、 负责提供直拔电话---------部。每部国内直线电话收押金-------------元。直线电话话费代收代缴。移机电话/部,每部移机电话收占线押金-----------元。
8、 提供------------个机动停车位,每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9、 应允许出租人有合理时间检查和修缮缺陷以保持大厦良好状态,由于出现出租人人力不能及的情况而使大厦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电、煤气、空调的正常供应中断或其它意外情况发生,出租人概不承担赔偿承租人损失的责任,同时,本合同的规定以及承租人缴付租金和其它费用义务亦不因此受到任何影响。
10、上述项目之外的特殊服务,双方协商另订协议,实行有偿服务。
六、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时结算付清全部租金、押金和各种通讯及甲方所提供的有偿收费的服务费,不得有任何拖延和不付。
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房间的结构和室内装修及门、窗、锁等附着物,不准私自在外墙等公共部分悬挂招牌和标志,乙方如因业务的原因需要改动室内装修,在征得甲同意后方可实施。退租时由乙方负责恢复房屋原状。
3、 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增加使用传真机、复印机、电冰箱、电视机、录像机等办公设备和增设通讯设施,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并交纳有关费用。
4、 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设置、储存易燃易爆、非法和危险物品。
5、 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许可的电器设施,如电炉、电暖气、空调等。
6、 乙方使用房间应与租用目的相一致,如有变更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发现乙方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或非法的活动,有权中止租房协议。
7、 不能在楼梯、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放置或丢弃任何箱子、家俱和废弃物,保持公共区域通畅。
8、 不得擅自拉挂动力电线、通讯电线、信号接收线等各种线路,或安装各种用途的管道。
9、 不得擅自安装各种能够引起承租房屋冷热温差变化的装置,以保护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进行。
10、 因乙方使用房屋不当而引起的房屋子损坏,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及时修复,甲方可自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如该修复工作影响房屋租金,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所租用房屋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12、 如乙方在正常办公时间之外使用租用房屋,应向甲方支付合理费用(如水、电、气、供暖和物业管理费)。
13、 乙方同意------------------------大厦物业管理的规定及用户守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应予严格遵守。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房屋租金和有关费用,如逾期支付,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拖延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拖延付款一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权对乙方租金保证金全部进行扣罚外,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支付拖欠的款项。如乙方未能及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付清款项及滞纳金,乙方同意其留存于所租房屋内或甲方处的所有财产即抵押予甲方,并在此授权甲方代理办理抵押手续,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自行清理乙方财产,腾空租占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财产进行留置,折价或变卖。由此所发生的所有处分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处分所得款项扣除处分费用及抵作乙方欠款后,如有剩余退还乙方,如仍不足继续追索。
2、如遇特殊原因,乙方要求中止合同,应提出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获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支付甲方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违法乱纪约金,如书面通知甲方不足三个月,乙方应支付甲方三个月的房租金额的违约金,在搬出乙方的物品,腾空房屋,保证租用房屋完好及设施完好并经甲方验收确认,支付甲方有关费用后,与甲方进行费用清算。
3、如遇特殊原因,甲方要求中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获乙方同意后,甲方支付乙方一个月的房租金额的违约金,如书面通知乙方不足三个月,应支付乙方三个月的房租金额的违约金,乙方搬出物品,腾空房屋子,保证房屋完好与甲方进行费用清算。
七、 通知:
八、 甲乙任何一方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当面签收或通过传真或挂号邮寄至本合同所在各方法定地址,如传真则以传真发出之日(凭传真报告单)这送达日,如以挂号邮寄,则以函件寄出地邮戳日为送达日,任何一方地址如有变化,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责任由变化方承担。
九、 出入所租房间:
甲方或甲方所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在紧急情况下可不作通知)进入所租房间,以便进行物业管理必要的检查和进行有关的维护、修理工作。
十、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甲乙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应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