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通用28篇)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通用28篇)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
需方: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近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 .“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 )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 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 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 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 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 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 0%:
(1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 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 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 )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 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 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 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 9 -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 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 )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 )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7)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 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 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_________号。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__________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1、乙方拥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设备及设施的处置权。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购置汽车维修设备及设施,该事项已经甲方董事会通过。为此,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设备、设施购买协议:
一、甲方购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设备及设施(清单见附件)。
二、价格确定:
以__年__月__日资产评估报告书为依据,对照甲方核实的设备、设施名称和数量,确定甲方向乙方所购买的维修设备及设施价格为元(_____元正)。
三、交接时间:
__年__月__日前。
四、乙方承诺其对该二手设备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并保证任何第三人不会对该本协议涉及的标的物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到期债权等)。
五、乙方应当确保设备、设施的质量,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当负责维修、排除,如不能解决,甲方有权退货。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4
公司(以下称)
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第4条支付
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的 定金
4.2x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 合同生效 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____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 代理 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
买方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5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经双方约定价格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同时一次性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后,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六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设备一经转让,由此设备引发的一切事宜包括维修、安全事故、经济事件.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设备明细表: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编号: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型:楼层
其他情况
1.1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
方式补齐房款。
3.2资金监管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
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中,并按本合同及
《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账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4.1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
税费。
4.2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
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2/4页
5.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
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
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
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
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关于居间服务
第九条丙方责任
第3/4页
9.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条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
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方承担。
10.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一条特别声明
11.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
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
存在指定账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
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
2、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 。
3、质量标准: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说明书所载明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第二章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所列 设备 台的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
2、该合同价格包括:设备主机价(含200米管件)。
第三条 支付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 %。
第三章 设备验收
第四条 设备的验收程序:
1、设备进场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使用正常,乙方付清全部款项。
2、设备进场后,在20个工作日内由于各种原因,使用不正常,乙方按万每月付甲方一个月租金,设备进场费由乙方负责,设备出场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章 其他
第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时起转移,但买卖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地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9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详细描述)
1.1品名:
1.2规格型号:
1.3产地:
1.4制造商:
2数量及计量单位
2.1数量:
2.2计量单位:
2.2供货内容:(见附件)。
3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
3.2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
3.3有无技术附件:
4价款和支付
4.1合同价款(人民币,含17%增值税价):
小写:______
大写:______元
4.2合同价款构成
4.3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5交付
5.1交付方式:
5.2交付时间和内容:
5.3交付地点:
5.4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6包装
6.1包装标准:
6.2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运输
7.1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4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验收与安装调试
8.1验收
8.1.1验收标准:
8.1.2买受人应在货到后______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______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出卖人负责。
8.2安装调试
8.2.1出卖人应在验收后30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15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3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8.4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给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质量保证
9.1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7.2.3约定事项之日起______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出卖人同意将货款总额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质量保证期满后,出卖人凭使用单位的验收意见和产品使用合格证明办理质量保证金的结算。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9.5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机电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技术服务及培训
12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2.2.2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交货;
12.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2.2.4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2.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违约责任
13.1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0.5%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出卖人造成损失。
13.2如发生12.2.3情形,买受人不予返还出卖人质保,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______元违约金,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13.3出卖人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3.4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3.5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3.6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4不可抗力
14.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5争议解决方式
15.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5.2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5.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商解决。
16效力及其他
16.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3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买受人执______份,出卖人执______份。
买受人:
住所: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买受人税号:
邮政编码:
出卖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出卖人税号:
邮政编码: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0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购买乙方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上述全部设备的设计、制做、安装、调试运行,并确保配齐随主机的全部附件及其它配套产品。
二、产品数量、金额
甲方购买乙方全套机械设备单价:_____。
总数量:_____。
总金额:_____元整。
三、质量要求
材料:
报价单:
规格、型号:
图纸:
技术标准:按甲方验收标准执行。
四、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2、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3、支付时间或者期限:
4、支付地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六、验收时间及标准
1、验收时间:从乙方调试运行后的_____天内。
2、验收标准:
(1)全部设备必须是规定的型号、规格.不得使用不达标的伪劣产品。
(2)所有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该生产设备本身的流程,体现坚固经久耐用、质量第一的原则,质量达标。
七、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安装调试期间内,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现场服务
甲方负责所有设备安装的基础制作及所需各项材料,并给乙方提供,安排乙方现场人员的住宿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运输车辆。
九、人员培训
安装调试完成之后,教会设备管理人员与使用人员掌握该设备的基本操作。
十、售后方式
自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为_____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通知后_____天派人到设备现场维修,设备维修所用的材料成本易损件由甲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如甲方超过付款期限____月未付款,乙方解约权利。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所补充和变更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概况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工程有限公司为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集中支付中心业务用房项目(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多联式空调工程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工作及相关事宜.二.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整个项目过程中和招标人以及有关各方的公关、洽谈等活动.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全权转承并享有投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一切权益和责任的合同,由甲方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工作.
(3)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甲方与投标人签署转承合同并进场施工后,根据本项目进展,向乙方采购投标文件中所有的多联机设备(施工过程中如有对设备数量型号的变更,则按实际需要采购).多联机设备清单见投标文件,价格经双方协商为:4700000元(肆佰柒拾万元整)
(5)甲方向乙方支付150000元的合作费用,第一次提货付50000元,第二次提货付100000元。
(6)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花费费用157000元(壹拾伍万柒仟元整),此项费用与中不中标无关。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及管理等费用的合同。
(1)乙方负责按照工期要求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符合招投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的“美的”牌多联机空调设备.并向甲方提供设备全额发票和与设备相关的手续资料.保证验收合格.如因乙方供货等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施工完成后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调试.如果招标人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要积极配合。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做为货物订金,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提货,每批货提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提货物的100%货款,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提货时扣除。供货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货款后30日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批发货,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招标人施工现场。货物到达现场前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与售后服务相关的条款执行.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外,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明确的,由第三方进行评估.
五、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淮南市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向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20__年__月__日__与乙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协议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2
甲方(卖方)武汉衡益鑫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
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
2、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 。
3、质量标准:
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说明书所载明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第二章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所列 设备 台的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
2、该合同价格包括:设备主机价(含200米管件)。
第三条 支付方式: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 %。
第三章 设备验收
第四条 设备的验收程序:
1、设备进场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使用正常,乙方付清全部款项。
2、设备进场后,在20个工作日内由于各种原因,使用不正常,乙方按2.3万每月付甲方一个月租金,设备进场费由乙方负责,设备出场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章 其他
第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3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2、生产厂家及商标:____________
3、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日为准。
4、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
甲方应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日内对所收到的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及质量进行检验,如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将所有标的物送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6、交付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及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8、包装要求
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质量完好。
9、结算方式及期限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10.2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10.3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应付未付货款的0.05%/天,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10.4当应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总额的5%时,相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终止;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损失时,违约方还应足额承担赔偿金。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4、其他条款
14.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标的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5、补充条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日期: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4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及牌号或商标 产地或国别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1 2 3 合计金额 ¥ 大写: (含税价)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年。
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某市某区————。乙方系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一.合作概况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为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淮南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业务用房项目(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多联式空调工程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工作及相关事宜.二.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整个项目过程中和招标人以及有关各方的公关、洽谈等活动.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全权转承并享有投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一切权益和责任的合同,由甲方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工作.
(3)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甲方与投标人签署转承合同并进场施工后,根据本项目进展,向乙方采购投标文件中所有的多联机设备(施工过程中如有对设备数量型号的变更,则按实际需要采购).多联机设备清单见投标文件,价格经双方协商为:4700000元(肆佰柒拾万元整)
(5)甲方向乙方支付150000元的合作费用,第一次提货付50000元,第二次提货付100000元。
(6)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花费费用157000元(壹拾伍万柒仟元整),此项费用与中不中标无关。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及管理等费用的合同。
(1)乙方负责按照工期要求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符合招投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的“美的”牌多联机空调设备.并向甲方提供设备全额发票和与设备相关的手续资料.保证验收合格.如因乙方供货等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施工完成后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调试.如果招标人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要积极配合。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做为货物订金,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提货,每批货提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提货物的100%货款,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提货时扣除。供货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货款后30日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批发货,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招标人施工现场。货物到达现场前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与售后服务相关的条款执行.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外,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明确的,由第三方进行评估.
五、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淮南市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向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20__年__月__日__与乙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协议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6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商标: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原产地:_________生产厂家:_________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_________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_________作业水平: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作业水平:_________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_________采用技术: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采用技术:_________
7。产品功能
8。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数据安全: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获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_________
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第八条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
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保险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标的物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七条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单据
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2)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5)其他单据
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_________
第十九条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第二十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以最后签字盖章的为准):________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塔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和质量
1.塔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______”牌塔机;
(2)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QTZ80(6012),独立高度为44米,最大幅度60米,最大幅度吊1.2吨,臂根最大吊重量为6吨。
(3)其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塔机的混凝土基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提供塔机基础的受力参数及基础参考图纸,由甲方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混凝土基础的最终方案,地脚螺栓及预埋模板由乙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质量由甲方负责。
b.塔机的平衡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提供。
c.塔机故障乙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解决。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国家标准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二条塔式起重机的数量
1.塔式起重机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壹台(含1节基础节,标准节13节);
2.塔式起重机的配置见发货清单。
第三条塔式起重机的包装标准
1.塔式起重机的电气元件及随机工具采用铁制或木制工具箱包装。
2.其它部件采用裸装。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公司。
2.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运输到工地,费用由乙方负责。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运输、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间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合同生效后,25天交货,需增加标准节及附着装置提前20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产品的安装
1.塔机的安装、顶升(独立高度内)由乙方负责,独立高度外由甲方负责。
2.安装时用不大于25吨汽车吊安装。如因工地场地因素用超过25吨汽车吊安装,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塔式起重机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塔式起重机的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塔机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伍拾壹万伍仟元整(¥515,000.00),为含税价;
(2)需增加标准节每节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为不含税价;
(3)需增加附着装置每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为不含税价,(附着装置含抱箍1套,拉杆3条【每条长度为7米】);
(4)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塔式起重机货款的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叁拾万玖仟元整(¥309,000.0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余下货款共贰拾万陆仟元整(¥206,000.00)甲方自提货当月起,按陆个月平均分期结算方式每月支付给乙方;
(3)、需增加标准节及附着装置按实数计算,提货当天结清货款。
(4)、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把货款付清时,乙方将继续对塔机有拥有该塔机的产权和处置权,直至到甲方将货款付清为止。
第八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塔机安装好后按当地安监部门安排进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发货清单及合同附件清点塔机部件是否配备完全;
(2)、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检查塔机的各项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塔机技术质量要求的现行国家标准。
(4)、验收时由乙方委派具备资质的机械及电气工程师主持验收。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合同签署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九条对塔式起重机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在两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两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产品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时间为壹年(钢丝绳为叁个月、易损件不包括在内)。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及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
当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到工地检查、维修,以不误甲方的工期。
第十四条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署地_起诉来处理。本塔机的钢结构配置必须用____公司生产的配件,如客户用其它厂家或自己生产的配件,因此造成的事故济损失,____公司不负此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清后。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约,补充协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年__月__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8
出卖方:
代表人:
买受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出厂年月:
数量:
单价:
总价(大写):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____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____%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上述房屋包括附属设备,经双方约定房屋价格(____________人民币):;总款共计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付款方式:由乙方首付给甲壹拾柒万元,然后付清万元整,剩余房贷有乙方自付
二、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付给乙方。
同时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三、甲方必须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为交易本人,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或产权亲属关系。
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
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第一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合同生效后,房屋升值与甲方无关。
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签订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费用为乙方负责。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甲方在房屋出售给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如若违约本约定应赔偿房款总价外还应赔付房款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
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买卖交易,并且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法定继承人无此房屋的继承权与使用权。
十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2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娄新高速第25合同段的工程施工任务,现该工地需用碎石若干m(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甲方经实地考察乙方及洽谈有关碎石购销事项,乙方能承担甲方部分碎石供销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与数量
1、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必须经甲方试验室技术证明并认可达到或超过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与要求。
2、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经甲方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工地一律拒绝验收,乙方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撤离甲方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碎石质量,乙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负质量终身责任。
4、碎石用量,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报碎石用量计划给乙方(报计划方式可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如量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
5、 碎石规格为1-3cm或需方指定的其它规格,碎石数量按实结算。
二、 碎石价格与付款方式
1、 碎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为不变价格。
2、 碎石价格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每m3价格含资源费、装卸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内容或按约定的换算比例过磅验收。
3、 碎石包装车,施工现场验收,价格为 元/ m3或按石料密度比例换算成吨结算。
4、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1200立方米结算一次,余200立方米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以后一次结清;以后按1000立方米结算一次。
三、 购销时间
碎石购销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验收方式
1、 验收地点:乙方供应的碎石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即华龙公司施工地点收方或甲方指定的其它验收地点。
2、 验收方式:甲方不负责运输途中损耗,碎石到工地现场捡尺,按实验计量并开具验收单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验收单作为乙方货款结算原始附件依据。
五、
1、 甲方职责:
a) 负责对碎石质量技术要求交底,产品材质质量试验等工作。
b) 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c) 及时向乙方报碎石用量计划。 双方职责 3
2、 乙方职责:
a)
b)
c)
d)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与职责。 组织好货源,按甲方碎石用量计划保证甲方施工现场所需碎石及时到位。乙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是经甲方试验室通过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缓供碎石,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期
间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战争等因素外),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损失与罚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货款支付中扣除。e) 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材料运到甲方工地上,否则,甲方拒绝
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f) 乙方应加强碎石供应全过程管理,搞好文明经销工作,经销以前应办理好相应的各种人
身保险和车辆设备保险,承担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g) 乙方未按甲方产品质量要求或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
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h) 乙方提供的碎石市场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行情或稍低于市场价,如甲方市场调查,在同
类产品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比乙方供应价格低呀持平,售后服务质量又好,甲方有i)
六、 其 它
1、 本合同文件的约束,按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完成本合同。
2、 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
止。
3、 本事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 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诉讼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
七、 违 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权选择其它供方,乙方不得异议。乙方提供的碎石质量必须达到或高于甲方提出的要求,如甲方发现有质量更好的碎石或业主、监理处等部门有要求的话,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供方,乙方不得异议。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21
甲方(聘方):________
乙方(被聘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限:美容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学员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一、工作时间:
1.甲方聘用全日制工作时间人员,早9:00晚19:00; 有客人下来工作
晚11:3021:30;
2.乙方在特殊情况下可向甲方申请,但需提前向甲方说明,被甲方批准后即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二、考勤制度:
1.乙方每月休息4天,休息需提前两天提出。休息时间超过2天需提前1周提出;
2.乙方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超过5分钟扣5元;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不打招呼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50元,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3.乙方全勤不休息甲方支付20元全勤奖。
三、工资制度:
1.甲方包乙方每天午餐及住宿;
2.具体工资发放: 乙方底薪元,业绩超过3000元底薪900元、6000元1050元、10000元1500元、15000元20元。项目提成:美容8元、局部身体保养8元、背部刮痧2元、种睫毛1次3元、眼护4元、颈护、脱毛、烫睫毛、去黑头、手护、排毒各提2元、全身美体12元;
3.美容师工作满________年另加30元工龄工资,每增加________年工龄工资递增;
4.乙方纯个人销售的营业额的现金收入有5%的提成工资;
5.销售及做护理提成第一名并个人业绩超过8000元的可享受整月总营业额的0.5%分红;
6.每月15号发放上____月工资及提成;
7.乙方对自己顾客的随身物品负看管责任,如有丢失负赔偿责任;
8.在工作中由于乙方失误令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扣除2~10元;
9.卫生不合格扣除2~5元;
10.甲方安排给乙方的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扣除乙方2~10元。
四、工作要求:
1.乙方在每日早9:00前吃完早饭。早上打扫卫生包括桌面、墙壁、柜子、门窗、推车、超声波、喷雾器、玻璃门、镜子、被罩、卫生间、床、地面、面盆,要随时保持干净,服务顾客前的准备工作要提前检查完毕,服务完顾客要随时收拾;
2.美容师不可随意使用、动用店内物品及公款;
3.节约用电、用水、美容用品,杜绝铺张浪费;
4.乙方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担;
5.如乙方不愿在本店工作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未申请擅自离职的将扣除所有工资;
6.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可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无特殊原因乙方也不可随意离职。 本制度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2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
(3)其他方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
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修服务与培训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为全新、无损坏的设备,符合本合同、要求适合合同目的的设备。
2.乙方对销售给甲方的设备在送货之日起______个月内,负责提供设备的发货、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并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的时间在______小时内(从接听用户报障电话______起)。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__________________
5.培训条款: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二手设备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______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______%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______%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______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______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二手设备买卖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2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24
说明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于__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套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一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 万元(大写: )。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万元。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 万元)作为预付款。(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 %,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 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 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他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 ]天前及[ ]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 ]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急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 ]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 ]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 ]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
(零担)/(散货):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退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 个月]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与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 ]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 ]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 ]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 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 ]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 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 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 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 小时完毕后,应在 个月内进行。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 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 ]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 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 ]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 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 小时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个月,则此后 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 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机器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式中: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如班);
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 ]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 ]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 ]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 %],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 ]个月内,对于那些在[ ]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 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锅炉:
(1)如果锅炉效率在[ ]时低于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额定条件下,锅炉出力低于保证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在[ ]工况下,空气预热器内漏风系数δa值在按图纸要求安装和经过认真调试后,并经供方驻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投产时要求≤[ ],运行一年后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汽轮机: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发电机:
(1)发电机在额定氢压、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因素,氢气冷却器入口冷却水温度为[ ]℃的条件下,且定、转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过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发电机的效率比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发电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5倍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需方有权要求暂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试验。此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替换件。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最后一笔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 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按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 %]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 %]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地点为[ ]。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审查单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称:名称: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传:电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字: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审查单位:(盖章)合同审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25
卖方:
法定代表人:
买方:
法定代表人: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标的为用于________ 项目的________ 设备;
2、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3、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4、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5、卖方向买方所供设备达到设计及良好使用状态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培训等。
二、设备技术标准:直接填写内容或填写见技术协议(编号:);如果对产品外观或其他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技术协议中明确要求。
三、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第一条2款所述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包装、税费以及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全部费用;
3、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4、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5、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金额银行预付款信用保函,买方凭卖方预付款保函支付的预付款;
2、设备送达交货现场安装箱单清点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付合同总价的;安装调试完毕总体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其余款项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_____日内付清。
五、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确认:卖方须在发货前向买方发出书面交货通知单,得到买方的确认后方可发货,否则买方有权拒收;
3、交货地点:
4、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上门。
六、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含在总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现货,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技术性能(详见技术协议书);
2、验收方法:
2.1卖方将设备运到目的地后,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设备的包装、件数进行清点检验,但该检验不构成对设备质量、性能、安装以及使用状态的验收确认;
2.2 卖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出总体验收申请。
八、安装及调试
1、由卖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费用含在总价款中,不再另行收费;
2、卖方应随设备向买方交付使用说明书(份)、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及相关的配件和资料;
3、货到现场日完成调试。
九、包装及费用
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包装物符合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且不回收;
3、包装物费用包含在产品价款中,不需买方另行支付。
十、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卖方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提供的质保期限为_____年。质保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质保期顺延;卖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买方不当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局部损坏,卖方负责修理,只收材料成本费。质保期过后,卖方仍负责设备的长期服务,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2、卖方保证交付的设备符合国家、地区或行业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在使用寿命期内,若出现维修不能或无维修价值的情况,卖方在收取设备折旧费用后,向买方免费提供同型同质设备并达到买方原使用状态;
3、卖方保证交付的设备不存在设计、制造以及安装缺陷、错误或瑕疵,若出现前述情况,造成买方或买方人员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售后服务
1、设备出现技术或质量或其他导致不能正常使用问题时,需卖方到买方现场解决的,卖方接到通知后___小时内给予答复,并自接到买方通知起___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
2、设备由卖方安装完毕后,卖方负责在用户现场对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保养的技术培训。
十二、监造(本条款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条款;如不适用,本条款全部删除,并注意调整下面条款的序号。)
1、买方派人在卖方现场对合同标的设备的质量和制造进度、交货期进行监造;
2、买方派驻卖方的监造人员不超过人,卖方应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及食宿方便条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3、卖方在设备交货时,必须提供买方监造人员签字确认的监造记录,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设备;
4、买方的监造行为不免除卖方合同项下应承担的相应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关于设备质量、技术性能、交货期限的约定。
十三、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付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外观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则另按质论价;如不同意利用,则买方拒绝接收,合同解除;
2、卖方所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同意卖方对设备返修合格后按原价接收的,卖方须承担设备返修的全部费用,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设备交付日至返修验收合格日期间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日;
3、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向买方每日支付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____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买方逾期付款的,买方向卖方每日支付未付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5、卖方未按要求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视为违约,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6、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1款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响应时间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的违约金(按天计算),逾期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自行委托维修,卖方承担所发生费用,并赔偿买方停工损失;
7、本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卖方需退回已收货款,并自行将设备运回,所发生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若卖方在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_____日内,未将设备运回,视为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卖方的合同责任,卖方还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知识产权保证
卖方保证交付的设备(含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得到充分授权,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卖方应全面负责解决,若造成买方损失,卖方同意全额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相关损失。
十五、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3、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六、争议处理
1、因本合同标的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委托买方所在地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形式均不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八、其他
1、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招、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生效前,卖方必须与买方委托的招标公司办理中标所必须的手续。
十九、本合同一式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26
卖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买方为下述工程向卖方订购本合同所述产品: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产品名称、数量、型号、规格、单价、合价及生产厂家:详见《产品明细及价格确认清单》(合同附件
1)。产品质量及售后维护保证:详见《质量保证及售后维护保证承诺书》(合同附件
2)。
三、产品的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一)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数量以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安全运抵买方的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对于产品运至指定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失和风险,包括:产品的外观、性能、数量及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等,由卖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
(二)包装、储存和保护: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标书要求。如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破损等,由卖方承担责任。
四、交货时间
(一)卖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交货时间: 。
(二)卖方必须配合买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由于买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原因,对产品交货时间进行变更时,卖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进行索赔。
(三)以产品实际运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卖方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确定是否逾期交货。
五、买方工作:
(一)买方在认为需要时,有权对从产品的原材料进场到生产加工过程、原始资料进行追踪、核实及驻厂监造,卖方应积极提供便利条件。
(二)卖方产品运至买方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后,由买方代表对产品数量、外观及附带的备品、配件和资料等进行检验。
(三)根据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
六、卖方工作:
(一)卖方在合同签订后应积极组织货源,按照合同约定的产品数量、交付时间、地点进行交付。若不能按期交付造成买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二)成套设备安装时,卖方应提供施工用专用工具,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指导服务,满足买方施工进度要求。同时由卖方负责设备调试。
(三)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产品设计权的起诉。
(四)卖方负责安装时,应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或人员进行,并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管理。
七、产品质量保证:
(一)卖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指标的要求。
(二)当买方在使用或安装产品时,任何时间发现存在质量缺陷,卖方应在买方提出质量异议后立即给予无偿维修或更换。
(三)产品质保期内由于卖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缺陷或设备运行损失等,卖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四)产品质保期限自卖方交货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止。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或不合格皆由卖方负责。产品的质保期从修理、更换后重新起算。
八、验收:
(一)产品外观、数量验收:卖方必须确保产品外观整洁,无残缺、破损,产品铭牌及参数应符合国标要求标示准确,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标书要求,产品数量应符合合同约定。如产品的外观存在质量问题、数量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更换、补足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
损失。
(二)产品性能验收: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产品其性能、参数满足运行要求,对运行期间因卖方产品引发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如产品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则买方在产品质保期内可随时提出,卖方应当负责修理、更换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对上级质量管理机构、部门或业主要求对其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时,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质量检验不合格,卖方必须全部无条件退货,并赔偿买方损失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27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鉴于卖方拥有生产、销售_________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专有权;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及相关资料;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设备。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_________。
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4.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1)设备和材料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辅助设备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技术服务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支付给卖方。
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交。
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_________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__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__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四、逾期付款
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违约金¥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_________‰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五、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3.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设备备妥发运日;
(4)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设备总毛重;
(6)设备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臵,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六、资料交付
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2.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的,_________机场在技术资料空运提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买方在收到资料_________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送给卖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_________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七、包装
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人;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
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
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净重(公斤);
(6)箱号/件号。
(7)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八、验收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4.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九、风险负担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二、声明及保证
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
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发电主机设备买卖协议 篇28
出卖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地号: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____________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
第2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付款方式】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__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__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5.3.1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5.3.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
5.4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卖方指定代理人
6.1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6.3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________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账户二: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过户
7.1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__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税费承担
8.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8.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8.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交接
9.1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__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__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__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