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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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精选9篇)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1

  农村信用社在清收贷款中,由于离婚率上升,离婚逃债的途径和形式多样化和带有隐蔽性,导致信用社债权无法落实。尽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证据不充分和无可执行的财产,严重侵害了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离婚逃债的途径形式。

  债务人估计信用社今后就债务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抢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离婚。由法院制作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使法院在执行债务案时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冲突,不便执行。另一方面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或其它原因真正离婚,以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有的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在信用社清收贷款中,第一种类型较为普通。债务人借离婚逃债主要是在债务承担和财产的分割两个方面做文章。对于债务问题,有四种类型:

  ①否认有共同债务;

  ②承认有共同债务,但不注明债务有多少,注明谁经手的债务就由谁偿还或全部由一方偿还;

  ③讲明债务,并明确哪一年债务哪一笔债务由哪一方偿还(但后来不履行);

  ④无财产一方承认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全额由其偿还。

  除第一类债务人已否认有共同债务,信用社没有必要查实外,第二、三、四类已明确离婚后具体债务人,在偿还债务达成的协议。对于财产分割。有四种形式:

  ①经办债务的一方,将财产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转让对方;

  ②双方将财产全部和部分“退还”给父母,说是父母给的;

  ③将财产全部和绝大部分划在子女各名下,“抵付子女抚养费”;

  ④将财产转移他处,无论哪一种形式,均造成债务人没有财产抵债的假象。

  二、离婚逃债对信用社债权的影响。

  1、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借债是夫妻存续期间实施的行为,债务人通过离婚将本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转让给一方,这是对信用社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2、严重导致信用环境恶化,信用社依法收贷的难度加大。由于离婚率上升,在公众中造成只要两口子离婚就可以逃债。本来有偿还能力的,借离婚逃债。

  3、严重捆扰法院的执行活动。债务人离婚是对通过合法程序对财产进行分割的,特别是在法院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已按双方的协商意见载明,债务由具体经手一方承担,房屋和财产产权是另一方的,法院执行则是对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否定,显然是矛盾的

  二、处理离婚逃债现象对策。

  1、信用社在发生贷款时,无论金额大小、信用贷款还是抵押贷款,必须经过双方夫妻到场,双方签字和指印,特别是抵押贷款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具加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公证,贷款一旦经出现问题,信用社可直接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和指印,以促使信用社在债权形成时就有处分的权利,从而从根本上解诀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难以界定的情况,信用社能有效收回贷款。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债务人的法制观念,倡导“诚信光荣,赖债可耻”舆论环境,信用社加强对政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依法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建立金融安全区。

  3、债务人不谈或轻描淡写债务的离婚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建议人民法院持谨慎态度,尽可能向人民群众了解债务人的陈述和经济状况。对查明有债务的,一定要当事人讲清楚姓名、地址及债务的数额,以便客观公平在分割财产和承担债务。

  4、对已生效法律离婚文书,发现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只要贷款未超过诉讼时效,信用社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同时按审判监督程序,建议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财产部分进行再审。

  5、对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有逃废债务行为的,按照规定,建议人民法院宣布在财产部分分割无效。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2

  农村信用社在清收贷款中,由于离婚率上升,离婚逃债的途径和形式多样化和带有隐蔽性,导致信用社债权无法落实。尽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证据不充分和无可执行的财产,严重侵害了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离婚逃债的途径形式。

  债务人估计信用社今后就债务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抢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离婚。由法院制作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使法院在执行债务案时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冲突,不便执行。另一方面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或其它原因真正离婚,以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有的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在信用社清收贷款中,第一种类型较为普通。债务人借离婚逃债主要是在债务承担和财产的分割两个方面做文章。对于债务问题,有四种类型:

  ①否认有共同债务;

  ②承认有共同债务,但不注明债务有多少,注明谁经手的债务就由谁偿还或全部由一方偿还;

  ③讲明债务,并明确哪一年债务哪一笔债务由哪一方偿还(但后来不履行);

  ④无财产一方承认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全额由其偿还。

  除第一类债务人已否认有共同债务,信用社没有必要查实外,第二、三、四类已明确离婚后具体债务人,在偿还债务达成的协议。对于财产分割。有四种形式:

  ①经办债务的一方,将财产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转让对方;

  ②双方将财产全部和部分“退还”给父母,说是父母给的;

  ③将财产全部和绝大部分划在子女各名下,“抵付子女抚养费”;

  ④将财产转移他处,无论哪一种形式,均造成债务人没有财产抵债的假象。

  二、离婚逃债对信用社债权的影响。

  1、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借债是夫妻存续期间实施的行为,债务人通过离婚将本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转让给一方,这是对信用社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2、严重导致信用环境恶化,信用社依法收贷的难度加大。由于离婚率上升,在公众中造成只要两口子离婚就可以逃债。本来有偿还能力的,借离婚逃债。

  3、严重捆扰法院的执行活动。债务人离婚是对通过合法程序对财产进行分割的,特别是在法院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已按双方的协商意见载明,债务由具体经手一方承担,房屋和财产产权是另一方的,法院执行则是对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否定,显然是矛盾的

  三、处理离婚逃债现象对策。

  1、信用社在发生贷款时,无论金额大小、信用贷款还是抵押贷款,必须经过双方夫妻到场,双方签字和指印,特别是抵押贷款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具加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公证,贷款一旦经出现问题,信用社可直接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和指印,以促使信用社在债权形成时就有处分的权利,从而从根本上解诀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难以界定的情况,信用社能有效收回贷款。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债务人的法制观念,倡导“诚信光荣,赖债可耻”舆论环境,信用社加强对政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依法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建立金融安全区。

  3、债务人不谈或轻描淡写债务的离婚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建议人民法院持谨慎态度,尽可能向人民群众了解债务人的陈述和经济状况。对查明有债务的,一定要当事人讲清楚姓名、地址及债务的数额,以便客观公平在分割财产和承担债务。

  4、对已生效法律离婚文书,发现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只要贷款未超过诉讼时效,信用社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同时按审判监督程序,建议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财产部分进行再审。

  5、对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有逃废债务行为的,按照规定,建议人民法院宣布在财产部分分割无效。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3

  当前,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金融业竞争日益加剧,农村市场多头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给农村信用社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激烈的市场竞争势必需要更加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传统的存贷业务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中间业务已成为金融竞争的新战场。农村信用社如何在新一轮竞争中创新思路加快转型、占有市场一席之地,是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现就农信社如何拓展中间业务谈几点笔者的不成熟认识。

  一、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间业务处于起步阶段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逐步将发展中间业务提到重要议程,对发展中间业务不断加大投入,促进中间业务迅速发展。但从中间业务收入和产品层次来看,我们还处在起步阶段,收入比例远远低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中间业务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1、对中间业务认识不足。从信用社自身来看,农村信用社受传统经营思想的束缚,业务经营基本上局限于“一存一贷”的旧模式,仍然以利息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中间业务在很大程度上,仅当成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吸收和稳定存款的一种附带的服务项目。

  2、产品品种单一、创新力度不够。农村信用社的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在产品品种上仅局限在一般的结算和代理业务上,业务范围狭窄、业务量小,只能为客户提供中介性质服务,远不能满足客户需要,与市场的需求量存在较大矛盾。

  3、信息网络系统还落后。中间业务发展必须要借助以电子通讯和计算机为中心内容的金融电子化,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农信社管理体系制约,加上财务资源有限、技术基础薄弱等原因,对科技投入和开发力度不够,虽然建立了电子联行等支付结算系统,但系统覆盖面有限,不能满足全国性结算以及网上支付等市场需要,这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中间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的现实意义

  (一)中间业务是增强竞争能力,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择优客户,客户也在挑选银行,特别是优质客户更看重银行服务水平的高低,能不能满足需求成为其选择银行的主要标准。

  (二)发展中间业务是农村信用社适应经济形势的必然选择。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金融创新,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进金融创新和业务转型已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战略目标。

  (三)中间业务是农村信用社提高赢利水平的主要渠道。中间业务不需占用或少占用资金,主要通过为客户服务获得收入,具有风险小、投资少、收益高的特点,相对于贷款成本要低得多。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4

  一、信用社支农基本情况最近,我对贤庠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情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

  调查选择了农户、种养大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共102户,其中纯农户50户,占55.9%;种养大户11户,占10.8%;农村个体工商户25户,占24.5%;农村经济组织9户,占8.8%。调查显示,农村信用社围绕农民增产增收这个中心,立足服务“三农”,切实加强管理,增加信贷投入,在促进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自己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具体情况综述如下:

  1.增加信贷投入,成为“三农”资金供应主渠道。据对102户调查显示,有78户表示向信用社借款是其解决生产、生活资金的最主要渠道,占被调查户的76.5%;有99户在农村作用社借过款,占被调查户的97.1%。

  2.不断简化贷款手续,为支持“三农”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近几年来,信用社在切实转变观念、积极筹措资金、增加信贷投入的同时,深入农户,及时了解农民的心志,努力简化贷款手续,切实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肯定。例如:在黄避岙乡塔头旺村实行送贷上门、农户联保的模式;在辖区范围内评定“信用户”、“信用村”,实现农户随到随贷的方式。

  3.切实加强支农宣传,助推服务功能增强。为使群众真正了解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服务宗旨,真正发挥民主办社、群众监督作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农村,贤庠信用社通过临柜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使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认识逐步得到了提高,农村信用社在农户中的形象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变。据调查显示,102户调查户中有98户表示有钱愿意存入农村信用社,愿意向农村信用社借款,分别占被调查户的99%。对贷款种类,有70户占68.6%的调查户表示清楚,只有3户2.9%的调查户表示不清楚。因此,近几年贤庠信用社存、贷款业务发展较快,支持本地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4.切实加强信贷管理,力促农民信用观念转变。农民信用观念比较差一直是影响贤庠信用社及其他信用社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为此,在县职社动员下,信用社把培养农民的信用观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广大农户还贷意识增强。据调查显示,102户调查户中有94户表示能按期归还农村信用社借款,占92.2%,只有8户7.8%的调查户表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

  二、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对象不广。据调查看,仍有众多的农户、个体工商户,没有把农村信用社作为贷款的首选机构,从存款看,本地同有一家农行的储机构,其存款效益与贤庠信用社不相上下,说明许多农户事实上没有把农村信用社作为存款的首选机构。102户调查户中只有51户表示在农村信用社有存款,占50%,另有50%的农户在农村信用社根本没有存款。

  2.服务层次不深。受信贷管理制度、经营目标考核等因素的影响,当前贤庠社在信贷投入上存在重传统业务轻新业务、重生产轻消费、重农户轻其他的问题,贷款用于生产(含基本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87户占76.5%,贷款用于生活消费的15户占23%,其中上学为5户,建房为7户,其他2户。

  3.服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农民贷款难问题依然存在,此次102户调查户中,分别有24户占23.5%和27户占26.5%的调查户表示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偏难和办理借款手续不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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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5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如何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银监部门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拟从为“三农”服务的要求来探讨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向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程及其评价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农村信用社组建和发展阶段(1951-1959),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质。二是反复和停滞阶段(1959-1980)。农村信用社下放给社队,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筹资和分配的主要渠道。三是农行代管阶段(1980-1996)。信用社归农行管理,两套编制,两本账薄。农村基层信用社入股组建县联社,信用社与县联社为两级法人体制。四是1996年至今。1996年信用社脱离农行,开始恢复合作金融性质。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正式脱离与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改变为“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理顺外部关系、明晰产权、强化内部管理的改革。

  从1996年以来迄今为止的改革实践看,我国信用社有三种形式: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尽管农村信用社经过一系列改革,但无论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制银行,还是信用合作社,离完善的产权制度仍有一定距离。县联社统一法人形式,沿袭了原有的信用社产权结构特征,仍存在所有权缺位的问题,民主管理有名无实,成立县联社统一法人,使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对信用社的参与程度越来越低。在信用社扩大规模和信贷业务高度专业化以后,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更加难以实现。在省联社与县联社之间,在组织形式上,省联社是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着规范与管理县联社的职责,而实际上,县联社是省联社的股东,作为一级法人,它有合法经营的自主权,省联社对县联社的管理成了法人管法人,会出现县联社不服管的局面。就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募集的股本中,中小股东所占股本比例太小,而法人股东尤其是政府股份占较大比例,可能造成内部人控制或者是政府对信用社的行政干预,为信用社偏离其经营目标埋下了隐患。合作制银行的改革形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合作制中,自然人股东多,股本小,农民的无知和对合作社的不关心,使信用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无法落实。而且,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使大股东也没有对合作银行的实际支配权,而成了行长说了算。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农信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使地方政府与信用社的关系从行政干预到对其负责。

  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一方面有利于落实管理责任,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帮助农村信用社改善经营和发展业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管理信用社后,直接承担了信用社的盈亏责任,这样,地方政府会加大打击逃废信用社债务行为的力度。这样,就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事实上,由于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信用社的发展,各地纷纷出台了支持本地信用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开始得到改善。

  2、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建立有利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经济发达地区,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农业产值和农业就业的比重都日趋下降,农村信用社作为一种合作金融组织,逐渐失去了服务对象。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及民营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量大,信用社已不能满足其需要,所以,成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3、成立县联社统一法人后,能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农村信用社成立县级统一法人后,农村信用社加强了管理,节约了成本和费用,资金调节能力增强,业务范围得到扩展。同时,由于税收减少及一些优惠政策的实行(无息再贷款,呆坏账分期进入成本核销,成立信用社风险补偿基金),使信用社的盈利能力增强了,信用社有更多的资金用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成立县级统一法人后,授信额度增大,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需的较大额度的资金在更大程度上得到满足;由于统一法人后,县联社统一提取准备金,统一核销呆坏账,过去的风险社支付压力减小,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更有可能得到金融支持。

  (二)不利影响

  1、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要使其偏离合作金融方向。

  我国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资金投入不足,资金回报率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总的方向就是要增加农村资金投入,建立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完善的金融体系。信用社作为农民的金融合作组织,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承担着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农业是弱质产业,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都很大,比较效益低,如果信用社的资金大量投入农业,必然造成资金回报率低、回收难。信用社改革后,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信用社自身的发展无论从其本身吸收股本、扩大规模,还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来看,都不愿意把大量资金投入农业领域。所以,农村信用社有着烈的离农倾向。出现了中央要支农、地方要发展、监管部门要防范风险、农信社要生存的矛盾。

  2、信用合作社资金非农化倾向。

  目前,我国以合作制形式存在的农信社大多有着大量不良资产,亏损严重,资不抵债。鉴于信用社经营资产不良状态,没有人愿意入股。而且,落后地区的农民相当贫困,很少有货币财产,靠他们入股集资,是达不到开办农信社的标准的。落后地区,有钱的人不需贷款,不愿意入股信用合作社;无钱的人想贷款但没有钱入股。这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筹集只有走股金资本化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补充资本金,维持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出现了合作金融的性质与股金资本化之间的矛盾。在资金的运用上,成立县级统一法人后,县联社与基层社的权力配置发生了变化,基层社的经营自主权变小了,原来,基层社可以根据本地情况,确实贷款的对象、期限与额度,现在,受到县联社的制约,对要地急需资金的农户和经济组织难以及时给予支持。基层社的贷款授权一般在10万元以下,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多也不超过5万元,对最大的一宗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信用社资本总额的30%。那些最缺资金的农户和企业得不到及时的资金支持。所以,信用社资金筹集与使用都有非农化倾向。

  3、地方政府管理导致行政干预信用社发展。

  省级人民政府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信用社依法管理,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县、乡政府。实际上,在地方政府有管理权的情况下,信用社的人事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要保证其不对信用社进行干预是非常困难的,农村信用社很容易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因此,信用社的新一轮亏损及金融风险无法避免。目前,我国各级地方财政吃紧,债务缠身,所以,大有挖东墙补西墙之势,尽管他们也知道信用社的亏损再也不可能再由中央政府埋单,但在情急之下,也管不了那么多,毕竟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投资哪来发展?哪来gdp增长?而且,在当地出现社会稳定问题时,就更管不了将来的亏损,将来的问题只有留待将来慢慢去解决,他们必须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解决目前的问题。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状况要好些,筹集资金也相对容易,这些问题还不明显,但在落后地区、贫困地区就十分严重,因为除了信用社有可挪用的资金外,地方政府没有别的渠道来解决燃眉之急。

  三、以服务“三农”为导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农村信用社作为由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入股组成的金融组织,根在农村,在农民。解决好“三农”问题,既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是党和国家赋予农村信用社的重要社会职责。50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而今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持力量,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必须把自身发展同做好支农工作、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居民非农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新情况结合起来,依托政府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找准支农着力点,创造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一)转换农村信用社的营销理念,积极探索为“三农”服务的新方式。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发展较好的省份的共同点在于,在经营中能真正立足于“三农”,端正经营方向,对支农方式进行创新,积极拓展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空间。各地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要求选择不同的服务方式,因地制宜地确定各地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投向、贷款方式、对农户的授信额度,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农村生产力发展和为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服务的新方式。首先,应该准确把握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按照优先“三农”的原则有效配置信贷资产。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满足农民种养业的有效资金需求,剩余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多种经营活动,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有富余的,可适度支持辖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销路、效益有保障的中小企业。其次,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变化的新特点,制定分类指导措施,创新支持方式。如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种养大户、品牌农业、产业化组织、个私经济组织,可以分别实行支农信贷卡、联保贷款、一次性贷款授信、评优授信等方式,确保信贷支农。第三,应根据经济变化的新需求,强化服务功能。如创新贷款品种、增加服务手段、转变服务方式、提供市场信息等。第四,加快改革步伐,突破机制障碍。通过加快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的改革,确保内部机制改革和扶持政策逐步到位;通过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内控机制、创新信贷管理机制等,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效益、管理效益和经营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立足于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业务创新和内部管理的突破。

  1、要继续重点发展传统业务。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人缘、地缘、点多面广的优势,实行全员营销。狠抓存款,壮大资金实力。盘活贷款存量,创新贷款业务。坚持走以“农”为本,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业产业发展的“特色”路线。

  2、要在拓展中间业务方面寻求突破。进一步增强和完善信用社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信用社在农村和城区的网点优势,积极争取开办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委托业务和代收代付业务,有计划、有系统地开展宣传营销活动,向社会推介服务项目和业务品种。加快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形成完备的支付交易结算系统和金融信息系统,为中间业务发展创造技术和信息条件。

  3、要在加强内控建设与执行方面有质的转变。要强化内部控制措施,使内控真正成为农信社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

  4、要培育有理性的控制权代表——农村信用社分散股东的代理者——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一个专家化的群体,代表农村信用社的自然人投资者行使资本经营权或所有权,一是有能力参与公司治理,可以克服农村信用社众多单个自然人股东行权能力不足或无行权能力的问题;二是机构投资者集农村信用社众多小额投资者的资本,股权集中度较高,也具备参与农村信用社治理的条件。因此,可以认为,农村信用社领域机构投资者的出现,将是农村信用社内部治理的历史性转折。

  (三)做大作强农村信用社必须依靠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是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明确发展思路,加快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应从区域优势、资源优势、比较优势着眼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绿色农业,支持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拉长农村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经济。从发展生态旅游业,支持小城镇建设入手。引导农村信用社资金与农业科技、市场信息相结合,为农村信用社资金投放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是要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做好增资扩股和壮大资金实力工作。地方政府应加强协调和指导,出台相应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城镇居民、工商企业、民营资本等民间资本投资农村信用社,以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为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要大力整治信用秩序,培育和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要把信用环境纳入打造诚信政府这一系统工程,像抓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程那样,积极推动创安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活动。把打击逃废债务、保护债权纳入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凡涉及到农村信用社债权的企业改制,相关农村信用社要参与企业改制全过程,防止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悬空金融债权。要抓住源头治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地方政府及村、组贷款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的逾期拖欠贷款,对蓄意不还的“钉子户”进行惩戒,以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县域金融保驾护航。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6

  为促进“信通卡”相关业务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信通卡”操作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摸清用卡情况,健全卡业务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确保卡业务安全、高效运行,市办事处于3月26日开始对全市农村信用社“信通卡”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具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涉农资金一卡通”等批量代发业务情况

  (一)个别联社至今仍没有与当地财政局签订代理协议书,所有“涉农资金一卡通”资金的发放由辖内各信用社与各乡镇财政所签委托代理协议,资金直接下拨到各信用社代发。

  (二)在发放“涉农资金一卡通”时,发现部分联社均未按要求从综合业务系统中打印委托代理关系申请书(以空白纸打印代替),未填写信通卡集体开卡申请书。

  (三)各联社涉农资金批量发放后仍有部分营业网点身份证联网核查工作没有完成,如阳原联社东井集信用社所发放的“一卡通”卡片客户已使用,但开卡需要进行的身份证联网核查工作一直没有进行。

  (四)个别联社所发放的部分涉农资金明细表没有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没有双方确认签字。发放“涉农资金一卡通”时所有资料没有按顺序装订存档,各联社的大部分营业网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网核查结果未专夹保管,仍存放于库房中。

  二、信通卡领用、保管、收回、销毁等情况

  (一)检查组抽查的各联社的营业网点对卡片的使用、保管都很规范,但各网点对作废的信通卡管理的情况都比较混乱。如作废卡领入时和作废时均没有出(入)库记录,上交联社营业部作废卡时,作废卡登记表上没有相关人员的签字;

  (二)个别联社信通卡作废后未及时在综合业务系统中注销作废,导致在检查中存在辖区内上缴待销毁的信通卡作废卡未见实物,帐实不符问题;

  (三)作废卡上缴程序不够规范,个别联社作废卡已上交办事处财务科,但未见到办事处财务人员签章的作废卡登记表和作废卡上交登记簿以及其能说明情况的资料;

  (四)个别联社由于在操作综合业务时对操作理解有误,出现作废重复现象,致使作废卡余额多,造成帐实不符;

  三、信通卡有关的登记簿建立和登记情况

  (一)各联社营业网点登记簿建立不够齐全。所查网点作废卡登记表建立比较齐全,其余需手工建立的登记簿大部分未建立。如:个别联社作废卡登记表上接收人网签字、签章不全;个别联社银行卡跨行交易差错,但没有登记银行卡跨行交易差错处理(通知)单和银行卡业务客户投诉登记簿。

  (二)个别联社作废卡剪角处理时不合规,剪角没有沿卡片背面左上角磁条下沿且与水平不大于45度角方向进行剪角处理。

  (三)各联社营业网点综合业务系统中生成的打印资料均能完整打印,但保管不够规范,有的装订后留档保管,有的联社的营业网点随传票装订。

  (四)个别联社银行卡业务风险联系人变更后没有按要求登记《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风险联系人信息变更审批/备案表》上报备案。

  四、客户个人开卡质量情况的检查

  (一)经对营业网点的抽查,个别网点存在一人多卡的现象,主要是代发款项种类不同,审核部门把关不严造成的。

  (二)个别信用社客户个人开卡申请书个人填写部分填写不全,信用社盖章不全。

  (三)个别联社客户申请开卡时,只有客户身份联网核查结果,没有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五、相关制度落实及运行情况

  (一)个别联社基层网点有关银行卡制度、通知等保管不全,市办下发的四个相关风险提示文件没有转发到基层网点。

  (二)通过对各联社营业网点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询问,发现网点主管对信通卡的基本功能和收费标准掌握比较准,但部分功能不熟悉。

  (三)各联社均按照市办要求对“信通卡”业务进行了宣传,各营业网点柜台都有宣传彩页,在醒目的地方张贴了公告和宣传品,但个别联社网点没有摆放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标识,只有自己打印的受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窗口。

  六、整改建议

  为防范风险,规范“信通卡”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开展,市办事处要求各联社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时限定于4月底,具体整改意见如下:

  1、各联社已和当地县财政局就涉农资金代发签定了协议,联社有关部门督促信用取消与各级财政所签定的协议,以后发放的资金不再直接下拨到信用社录入,由联社营业部批量划拨用户卡内。

  2、发放“涉农资金一卡通”时,需要进行的身份证联网核查工作没有完成的,各联社财务部门要4月底前完成。没有填写信通卡集体开卡申请书的营业网点要及时补录,并将信通卡集体开卡申请书、所有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联网核查打印结果、综合业务系统中打印的成功清单按顺序装订留档。

  3、各联社营业网点个人客户开卡资料填定不全、印章不全的情况要及时补缺,开卡较多的信用社应及时装订专夹保管的资料。对个别手写的开卡申请书要补打,今后禁止有手工书写代替开卡打印内容的现象。

  4、对信通卡作废卡应加强管理,各联社对已上交市办事处待销毁的“信通卡”作废卡要及时与办事处财务科沟通,综合业务中必须做作废卡上交处理,做到帐实相符,并补全作废卡登记表。各联社营业网点上交营业部作废卡登记表时,各联社营业部对以后网点上交来的作废卡登记表营业部有关人员应及时签字返回存档。

  5、各联社财务科应督促各营业网点建立健全信通卡相关登记簿。

  6、各联社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基层员工的的培训,使信用社员工对信通卡有进一步的认识,掌握最基本的信通卡功能和使用范围,这样才能熟练应对客户咨询,更便于我们以后开展信通卡发放和规范工作。

  7、基层网点应进一步加大有关信通卡知识的宣传力度,对印发的宣传彩页要及时发放,联社财务科要督促没有摆放农民工特色服务受理标识牌的网点要尽快摆放。

  8、各联社应加强信通卡有关制度的落实,对网点柜员的操作流程做进一步的完善,提高员工对信通卡风险防范的意识。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7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篇增资扩股是农村信用社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抗金融风险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今年农村信用社深化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因此,各级银监部门和县联社紧紧把握改革机遇,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精神,把增资扩股工作列入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使农村信用社通过增资扩股实现资本结构的多元化和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置换中央银行专项票据条件。为了解宿松县农村信用社今年以来的增资扩股情况,我们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辖范围内的增资扩股调研工作,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增资扩股计划完成情况及主要措施

  为确保全县资本充足率达到规定要求,宿松县联社根据全县资本充足率状况,年初,推算出股本缺口459万元,并以此作为全县全年增资扩股计划任务,然后结合各基层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的农户量进行分解落实,其中任务最多的社为孚玉社100万元,最少的社为趾凤社8万元。至今年8月底,全县已完成扩股净增57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2.4。在组织实施增资扩股中联社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把增资扩股工作列入各社经营责任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加大增资扩股的考核力度;

  二是要求各基层社在做好组织存款的同时,宣传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政策,动员当地农民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积极参与入股;

  三是要求各信用社认真按照入股社员应享受优惠政策和原则,优先向入股社员提供贷款或贷款利率优惠,以此推动当地老百姓和企业向信用社入股;四是实行职工强制性入股,联社要求各信用社正式职工必须每人入股xx元,代办员每人500—1000元,社主任3000元,对未达到规定入股要求的职工,联社采取在考核返还工资中直接扣划方法确保职工入股数量的到位。至八月份,全县信用社职工入股股金已达331500元,有19个信用社已基本完成了职工股任务。

  二、基层社有关退股和分红、计息前后政策矛盾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全县所有信用社在执行退股、分红和计息过程中与现行的政策存在很大矛盾,基本上延续一九八四年规范农村信用社时所定入股自愿、退股自由政策,而对新的政策,一些信用社均不大了解。如陈汉社历年亏损达100多万元,在少数社员提出退股要求时,未按照现行规定程序和条件直接办理了退股,同时按照原财务管理办法规定计提股息给付了股金利息。该社依据的是原入股时政策规定“退股自由”,因此,必须履行承诺,否则会失信于民,给农村信用社经营和以后的增资扩股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而现行的政策则规定必须满足六个条件才能退股,这样导致了前后政策矛盾,使得农村信用社在对待以前入股的社员要求退股问题,陷入了是执行入股时的政策还是执行现行政策的难题。

  三、增资扩股的难点与对策建议

  根据调查了解,目前影响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大人民群众入股思想意识淡薄,对入股政策不了解或不关心。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农民对信用社入股政策和章程不关心,也不了解,认为入股没有多大的意义和作用,入股后参与信用社的经营管理也不够现实,与存款没有区别。即使要求入股,也是抱着一种贷款方便的目的,根本不考虑分红和参与信用社经营管理,因此,广大群众参与信用社入股的积极性不高,缺乏一定的认识。今年自增资扩股以来,基本没有群众自愿上门入股的情况。

  (二)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业绩差,而群众的风险意识增强,导致增资扩股缺乏吸引力。近年来,群众的风险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增强,人们对农村信用社入股也潜意识产生一种防范心理,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普遍较低,不良资产和亏损包袱较重,难以消化;而且农村信用社性质、地位和实力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竞争处于劣势,认为承担的风险可能性很大,分红得实惠的可能性较小。这些因素导致群众对农村信用社竞争实力和经营的不信任,担心不仅分不了红,反而会亏掉自己的股金,从而增加了增资扩股的难度。

  (三)入股社员享受的优惠政策得不到很好落实,权益得不到充分体现。全县所有信用社虽然在形式上成立了“三会”,但在实际中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同时,群众的文化素质普遍低,对信用社的业务不了解,根本不懂经营管理,社员参与信用社经营管理现实作用并不大。因此,这些年来,信用社基本上没有按照章程规定让入股社员获得参与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权。其次,由于信用社加强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特别是防范信贷风险上和贷款操作更加规范,使一部分入股社员没有如愿享受到“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等政策,影响了入股社员的积极性,并在群众中造成了误解,使得群众入股心理不稳定。再次,大多数信用社除规范清理时期分过红,历年来,未曾向入股社员分过一次红,主要原因是信用社经营效益差,有的社历年亏损严重,如陈汉社。这也不同程度降低了群众入股的积极性。

  (四)由于过去规范清理股金过程中,存在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也影响群众入股的积极性。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历经了多次改革规范:每次规范均对农民的入股股金进行了清理,但在清理股金中没有彻底解决新股金与老股金之间的问题,一些信用社对股金的'管理也极不规范,出现信用社有帐而老百姓无股金证,老百姓有股金证而信用社无帐的现象,在老股金转为新股金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一些信用社存在既给老百姓颁发了新股金证又没有收回老股金证,同一股金新证与新证在社会同时存在。如果将这样的股金证一并认可,会给信用社带来损失,如果不认可,则给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另外,部分老百姓要求按照原来入股时的政策自由退股,并要求给予股息,信用社也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计提了股息。按照现行的退股和股利政策,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并风险共担,不存在计算股息,如不按原入股时的政策执行,必定在社员中丧失信用,不利于推动增资扩股工作。

  (五)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受经济环境和农村老百姓收入的限制。根据调研情况,凡经济环境较好的和农民收入高的乡镇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比较容易一些,相反,经济环境较差,农民收入低的乡镇信用社增资扩股难度很大。如我县山区陈汉信用社,一些农户生活就很困难,要他们入股就更难,因此,基本上没有吸收多少农民入股,而在洲区和城区的信用社,农民的收入相对较高,能够承受入股规定的股金,所以较山区信用社相比,扩股具有一定优势。这种地域差异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增资扩股的进度。

  (六)联社下达增资扩股的任务不科学、不合理影响了基层信用社扩股力度。由于联社在年初下达的增资扩股任务是根据各乡镇农民的数量下达的,没有考虑各信用社的资本率状况和服务区域内农民的收入、经济条件、地区差别;因此,给基层社增资扩股工作心理上的不平衡。一些信用社认为不现实不符合实际的增资扩股任务没法去完成,失去了增资扩股的热情和信心,如陈汉社服务区域内大约有1.7万人口,人均收入是全县最低的,联社分配该社净增资扩股的任务达12万元。显然不符合当地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因此到目前为止,不仅基本没有老百姓入股,反而出现了退股现象。其次,职工入股比例受到限制,由于各社入股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一些经营效益好的信用社采取通过职工入股来完成增资扩股任务,但是又受到比例控制。如孚玉社,联社分配净增资扩股任务为100万元,目前完成入股16万元,并且全部为职工股,面临社会入股积极性不高,职工再增加股金受到政策限制。而且该社资本充足率也已经达到规定要求,再吸收新的股金会增加信用社的经营负担。

  针对以上增资扩股出现的问题和难点,一些信用社认为应采取的对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使增资扩股工作全面深入百姓家,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入股的意义和作用。目前,联社和基层社只做到了口头宣传,宣传力度较小,没有统一的行动,宣传方式和形式较为单一,声势很小,使群众对入股的政策缺乏必要的了解,因此,必须以多种方式和形势展开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促进群众入股意识和提高。

  (二)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让信用社取信于民,切实落实入股社员享受应有的优惠待遇。对原来的股金进行一次重新规范清理,出台解决新政策与老政策相互矛盾的措施,妥善处理同一股金原已发新证,旧证未收回的问题。对原入的股金按老政策完成退股,重新办理自愿入股手续,与新吸收的股金一起执行新的政策,这样才能取信于民,化解信用社与农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增资扩股的开展。另外对已成为信用社的入股社员必须落实好应享有的优惠待遇,同时,为避免风险,设立社员诚信方面的入股门槛,使信用社也能选择入股社员。

  (三)合理调整增资扩股任务,加大职工入股力度。联社下达增资扩股任务应综合考虑基层信用社的各种情况,如农民的收入和条件、经济环境、信用社本身的资本充足率状况和规模等,这样才能科学地吸收股金,增强信用社增资扩股的信心。由于职工是信用社的直接经营管理者,信用社的经营好坏直接关系到职工利益,因此,加大职工入股的力度,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主人翁责任感,职工也便于对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四)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侧重增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对信用社入投资股的吸引力。当前,广大农民对信用社参股的意识十分淡薄,其入股的出发点也不过是想在信用社获得优先贷款和优惠贷款利率,同时吸收的农民股较散,不便于信用社对股金的管理,而且此类社员参加经营管理的也不现实,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提高效益,侧重增强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入股投资的吸引力,这样不仅便于信用社对社员的管理,也便于社员享受参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权益。只有通过利益驱动,才能提高群众入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借助行政力量,推动广大群众参与信用社入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信用社单方面进行宣传发动群众入股的效果是不理想的,况且农村信用社成立时也是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要求广大群众入股的,广大群众也在观望村里的干部对入股的态度和行动,因此,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离不开行政力量和行政手段。总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来说,增资扩股工作处于进退两难的局面,只有解决好增资扩股的一系列难题,才能促进信用社的改革发展。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8

  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尤其是对于政策性强、知识性强、专业性强的金融企业。农村信用社可以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人才队伍建设是前提和保证。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各级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只有提高各级人才的整体素质,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整体效率。结合笔者对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调查,对目前农村信用社的队伍建设提出一点浅见。

  一、信用社基本情况

  蒙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甲庄信用社位于蒙阴县最北端,相对偏远,为辖区内9个行政村9000人提供金融服务。截至目前,该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6027万元和2942万元,营业收入286万元,各项业务稳步发展。

  1.人员情况:干部职工11人,平均年龄37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干部职工5人,占职工总数的45%。

  2.岗位设置:家庄信用社现设主持主任1人、后台主任1人、主管会计1人、到期票据岗1人、常设票据岗1人、柜面会计2人、审核员1人、出纳1人、现场业务人员2人。由于单位业务比较小,地理位置偏僻,给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单位人员情况基本不变,人员比较少,基本保持了最原始的业务操作流程。部分员工还兼任两个职位,不仅潜在风险大,而且给业务发展带来不便,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一定阻力,制约业务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管理制度不畅,用人机制不到位。1996年与农业银行脱钩之前,农村信用社历年接收的新员工大部分是内部员工的子女,被替代照顾,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虽然在行业和社会分离后,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培训,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近年来从高校引进了20多名大学生,但由于体制原因的影响,仍然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暂时不能改变现状,形成了队伍老化、制度不活跃、竞争软化的落后局面。

  (二)、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老化,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严重短缺。一是缺乏具备一定理论知识、熟悉金融业务的高素质管理人才;二是缺乏精通计算机专业知识、科技应用能力强的技术人才;第三,缺乏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员;第四,缺乏公关营销能力强的市场开发人才。

  三、对策和建议

  (1)发现人才是首要问题,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第一,要善于发现人才。天下有伯乐,再有千里马。千里马总在,伯乐不总在。这说明发现和识别人才的关键是,新时代的各级领导都要甘当伯乐。第二,要有求索爱才之心,善于把握人才的本质特征,从不同类型人才、不同层次、不同要求的特点中把握不同人才的不同特点,避免用同一标准去衡量不同类型的人才,扬长避短,发挥最大潜能。第三,加强人才的培养和训练。人才不是天生的,知识在于积累,天才来自勤奋,人才在于培养。要为农村信用社有知识、有理想、有道德、事业心强、事业心强的年轻员工创造机会,有意识、有目的地培养他们。第四,要明确就业标准,按需分配。要明确人才队伍建设的内涵,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选拔各级德才兼备的人才,注意平衡德才关系。德无才是庸才,才无德是昏才。如果一个有天赋的人没有奉献和无私奉献,只想享受快感,那么天赋越大,破坏力越强。因此,有必要从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等方面来避免道德风险,遏制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9

  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人才队伍建设事关企业的兴衰,特别是政策性、知识性、专业性比较强的金融企业,显得更加重要。农村信用社能否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人才队伍建设是前提和保证,因此,农村信用社就必须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出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各层次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只有各层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整体效率才能最大地提高。结合笔者对该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研,由此而引发了对目前农村信用社队伍建设的一份浅见。

  一、信用社基本情况

  蒙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贾庄信用社位于蒙阴县最北端,比较偏远,为辖内九个行政村0.9万人提供金融服务。截至目前,该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6027万元,贷款余额达到294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86万元,各项业务稳步发展。

  1、人员情况:该社现有干部职工11人,平均年龄在37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职工5人,占员工总数的45%。

  2、岗位设置:贾庄信用社现在设置主持工作主任一名,内勤主任一名,主管会计一名,借据岗兼立据岗一人,柜组会计2人,复核员一人,出纳员一人,外勤业务人员2人。由于单位业务相对较少,地理位置偏远,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所以单位人员情况基本保持不变,人员相对较少,基本保持最原始的业务操作流程,有的员工还身兼两职,除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外,给业务发展也带来不便,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了一定的阻力,制约了业务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管理体制不顺,用人机制不活。1996年与农业银行脱钩前,农村信用社历年接收的新员工大多数是顶替、照顾的内部职工子女,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社脱钩后,尽管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再加上近几年来,从大中院校引进了二十几名大学生,但是由于受体制原因的影响,仍然满足不了现在的需求,一时还不能改变现在的状况,形成了队伍老化、制度不活、竞争软化的落后局面。

  (二)、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老化,高素质复合性人才严重匮乏。一是缺乏既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熟悉金融业务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二是缺乏精通计算机专业知识,科技应用能力强的技术人才;三是缺乏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四是缺乏公关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强的市场开发人才。

  三、对策及建议

  (一)、发现人才,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问题,是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一是要善于发现人才,世上有伯乐,然后才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确不常在。这说明发现和识别人才关键是各级领导要甘当新时代的伯乐。二是要有求才爱才之心,善于把握人才的本质特征,要从不同类型人才、不同层次和不同要求的特点出发,把握不同人才不同特征,避免用同一个标准来衡量不同类型的人才,要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发挥人才的最大潜能。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和煅炼力度,人才不是与生俱来的,知识在于积累,天才来自勤奋,人才在于培养,要为农村信用社有知识、有理想、有道德、事业心强,爱岗敬业的年青员工创造多岗位煅炼的机会,要有意识、有目的地对他们进行培养。四是要明确用人标准,做到按需配置。要明确人才队伍建设的内涵,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选择各层次所需的德才兼备的人才,要注意平衡德与才的关系,有德无才是庸才,有才无德是坏才,如果一个有才能的人,没有甘于奉献、大公无私的敬业精神,一心只想贪图享乐的话,那么,才能越大破坏力越强。因此,要从规避道德风险入手,从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方面扼制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

  (二)、提高一线窗口人员操作水平。营业人员服务质量的优劣,操作水平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信用社在社会公众中的信誉和形象,现阶段农村信用社人员紧缺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线缺少各类熟练操作业务的营业人员,因此,农村信用社建设一支业务操作水平精湛的一线操作人才队伍尤其重要更是农村信用社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的根基。

  一是要加强业务岗位人才队伍的岗位轮换,把一线人员培养成一专多能的业务能手,逐步实行按职务、职称、岗位取酬的激励机制,能者多劳多得,劣者少劳少得,视员工的能力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这样既有利于人才在本地区间的合理流动,也有利于促进人员分流,优化全系统员工队伍。

  二是加强培训,加快一线人才队伍新业务、新知识的更新速度。要改变农信社管理人员知识结构的落后面貌,短期内单靠外部高等院校输送人才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还必须坚持抓好后续教育,积极创造“学习型”人才培养机制。为先天文化知识水平不足业绩优秀的员工加油充电,提高文化知识,业务理论水平,适应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可以从现有用工中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输送到专业院校脱产学习,通过单位、个人双方负担教育投入的办法,毕业后给与相应的待遇。从而实现结构调整与现有人员盘活的双重战略。

  三是实行岗位等级管理,严格员工绩效考核。建立激励和教育机制,正确引导员工自觉加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和提高。实行调整与发掘现有人力资源潜能双重战略一是要推行全员聘用制,把职务和职称评聘全面纳入结构比例控制,真正引入竞争机制,全方位推进优化组合。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实行双向选择,不分地域,竞争上岗,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以绩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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